承接心灰意冷那篇文章,我發現了因為自己低落的自我形象,而使得自己容易受傷。

但是這兩天我又發現到另一件事情,就是就算沒人惹我,沒事發生,我的心情也很焦躁不安。

靜下心想,發現自己真的是一個常常用感覺生活的人。

而且可能從小時候就是悶悶不樂的人,這樣的感覺也繼續欺騙著我,使我不能客觀地面對事實。

例如說,今天媽媽一直在靠夭要回台南,我的心情馬上就很浮躁。(馬上被影響,開始自怨自哀我的命運)

然後,好不容易要振作做家事,上網找工作時,我的心情又變得很不安,對未來恐懼。(被恐懼的心影響,變的心神不寧)

開了信箱,發現Len寄給我ppt時,我的靈又被鼓舞起來了。(需要外在的力量幫助自己cheer up)

於是我在反省,是不是我應該好好去相信我自己的價值。也要操練自己不管什麼事發生,我都要好好過生活。

不將感覺放在第一位,而是對上帝的信心放在第一位。

因為過去的幾年裡,我發現其實自己是很幸運幸福的。我執著自己要要過得快樂,其實就是追求感覺要好過。(因為我太看重感覺,所以以為不快樂就是自己過得不好,其實不是)

讓自己活在對神的信心中,才是讓自己好過的方法,而那個好過,並不是指情感上的快樂,

而是包容自己的悶悶不樂,讓神逐日地改變我的心思意念,我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就好。把握時間為主活,也為主服事。相信在未來,我會成為喜樂的人,如果我現在可以操練用理性看事實勝於用感覺去看事實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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