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Don過世還有以前在默示法工作之後,我發現到一點,不要被別人的話雨影響非常重要。

尤其,當我們聽到別人說某人的壞話時,騎時我們有權力拒絕聽的,因為聽多次之後不知不覺得我對某人的觀感也變差了,僅管他並沒有得罪我。

我發現這是自己的損失。尤其是Don,聽多了雪娥講他的事,後來我真的不把他看作牧師,但是我錯了,因為這是他們之間的事,我何必跟著雪娥起舞呢?

因為如此,我看不到Don好的部分和對教會的貢獻,漸漸地,心裡也失去對他的尊重...但是他並沒有得罪我啊!

一切的問題在於自己不會去分辨事情的是非。以前在默示法工作也是有一樣的問題,自己喜歡找同事聊公司是非,結果聊久了,也待不下去了,

變得對公司的主管很有敵意,難怪她們說我變得很多,其實是自己不會明辨是非。跟我有衝突的主管,我應該想辦法和他溝通,而不是在後面說他的壞話。

同樣的,對教會的人有所埋怨或不滿,也應該盡量找當事人說,聖經的教導也是如此。背地對人的猜忌,中傷和不滿,一點都不能幫助我們什麼,頂多發洩一時的情緒而已。

而最糟糕的是,我們允許自己在這樣犯罪的情境中而不自覺,不管是說別人的壞話或試聽別人的壞話。

以後回到職場,若碰到類似的問題,希望自己可以勇敢地解決它。因為這好像慢性病,會侵蝕我們的靈魂。我覺得當時的我很幼稚,也太容易被別人影響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890033174d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